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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市交警局落实信访意见的函
深圳市图腾货运有限公司  2008-4-16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文件

深集拖协[2008]26

 


关于督促市交警局落实信访意见的函

深圳市公安局:

中共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党总支于200711月向市纪委反映“关于‘交强险’投保方式调整后我市部分半挂车在市交警部门不能办理年审手续的情况反映及相关建议”后,贵局于2008122日给中共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党总支进行了答复(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编号:2008011)。答复意见中明确写明:“按照《关于集装箱运输车辆保险业务的指引》,市拖车协会与保险公司已达成的一致意见,即可以在牵引车“交强险”保单(或批单)上注明半挂车的车牌号码和车架号码,主、挂车视为一体购买了“交强险”,即视为该半挂车得到了该“交强险”的保障,公安交警部门凭该保险单记载的车牌号码给予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在办理挂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核对有记载该半挂车车牌号码和车架号码的保险单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我们收到此答复后,深圳交警车管部门一直未按此意见书所写的在操作,他们称没收到市公安局此意见书,致使不少半挂车无法得到正常年审。

2008313日,我协会给深圳市交警局去了“关于转送深圳市公安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将贵局的“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复印给他们,并希望交警局督促年审经办人员,按意见书的要求给半挂车正常办理年审手续,但时至今日年审手续还不能正常办理,车主意见纷纷。

为此,特请求贵局,将此意见书发送一份给深圳市交警局,并责成该局按意见书的要求,给车主正常办理半挂车的年审盖章手续。

附: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编号:2008011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OO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落实  信访  意见 

抄报:张思平副市长  市政府信访办  深圳市交警局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秘书处           2008415日印发

协会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梧桐路交通运政大楼8层 邮编:518081

办公电话:0755-25229465                 传真号码:0755-25229554

拟稿人:吴强      核稿人:许晓明                    (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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