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运输部发布多个集装箱、港口建设相关公告,内容如下,详细附件可至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www.mot.gov.cn/ )“通知公告”栏查找获取。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集装箱等3个综合领域标准体系意见的函
根据交通运输标准化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完善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体系相互衔接,支撑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目标落实,现对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3个交通运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联系方式:付熙,010-65292100(兼传真);汪炜,010-58278178(兼传真),邮箱:wwei@motcats.ac.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等7个水路领域标准体系意见的函
根据交通运输标准化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完善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体系相互衔接,现对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臂架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疏浚装备分技术委员会及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交通运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联系方式:付熙,010-65292100(兼传真);汪炜,010-58278178(兼传真),邮箱wwei@motcats.ac.cn。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修订发布《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96—12—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 196—12—2017)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港口码头能效管理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有关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港口码头能效管理技术规程》(JTS/T 196—13—2017)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标准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