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明年取消ETC单卡用户5%高速优惠,原来是出于这些目的
深圳市图腾货运有限公司  2019-8-12

   本文首发于北京商报,原作者北京商报记者陶凤/彭慧,原标题《ETC单卡用户通行费优惠明年取消》。

-------------------------------------------------------------------------------------------------------------------------

   明年起ETC单卡用户将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ETC推行政策再“加码”。经过今年以来密集出台各项政策,我国ETC用户已破亿。然而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现状下,货车ETC的全面推行始终要克服技术、政策规范等多重难关,按照车型分类进行收费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与此同时,与全国顶层设计相悖的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也将面临全面清理,为高速公路货车降本增效提供多方保障。

 

5%优惠明年取消


   据交通运输部8月7日消息,从2020年1月1日起,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7日表示,对ETC车辆给予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

   吴德金说,对于ETC单卡用户,考虑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货车通行费计费系统,尚不具备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条件,交通运输部已部署各地,在今年底前继续予以不小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

   对于这部分用户,交通运输部门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实际上,今年7月中旬,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时就明确,要求从明年起,将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而ETC单卡用户也就是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将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车型分类调整


   8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做好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工作,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为货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

   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车型分类标准,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任务之一。

   7月1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要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

   吴德金表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

   “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吴德金说。

 

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减免政策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今年年底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免收通行费的地方性车辆范围将有所改变,各地都不能出台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

   交通运输部表示,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减免费范围之外,目前部分省份出台了一些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这些政策存在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不得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规定歧视性价格,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等相关规定,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说:“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影响跨省车辆正常交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必须对这些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交通运输部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各地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那么,今后各地是否还可以出台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交通运输部回应称,为维护全国统一规范的公路收费秩序,确保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除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外,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物流与供应链研究所所长王国文介绍,作为降低成本的环节,政府陆续出台了不少物流降本增效的措施。如果通过电子商务能够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环节打通的话,中间所有的层层批发环节去掉的时候,它提高的供应链的效率,降低成本的效果就会更好。

   “所以我认为这个降本增效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了在运输的环节通过技术的手段来挖掘潜力之外,可能还要放大到完整的供应链的范围去考虑降本增效的问题。”王国文指出,要让物流又快又省,还需要多措并举,打好降本增效的组合拳。

 

来源:物流报(作者:alen)
文章内容仅代表物流报发文作者或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立场。如内容(包含图片、视频、音频、文字)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