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浙江省将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届时,托运货物时如果托运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其货物托运将被拒收!
根据要求道路货运经营者(包括零担运输企业、整车运输企业和货运代理等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制定道路货物运输托运信息登记和查验制度,落实托运信息登记和查验的责任人,明确货物托运人身份查验及实名登记、托运物品查验及登记相关操作要求以及岗位职责,并张贴上墙,完成对从业人员的培训。
省运管局货运处相关人士表示:“实名制秉承‘谁收货、谁登记’原则,道路货运经营者要对托运货物进行查验。发现可疑物品,要开封验视,对发现违禁物品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此外,省局还下发了推荐使用的标准化台帐。
道路货运经营者要将托运单位、托运人、托运货物品名、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推广电子台账,鼓励经营者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手机APP)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管理部门会对安全查验制度和信息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此举是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省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在6月底前做好落实货物托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及查验制度的前期工作,确保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本月下旬,全省将召开货运实名制管理培训班。
除了零担散货运输外,我省635家危险品运输企业、12700辆危险品车辆已早在去年全面实现100%实名制登记及查验制度,及电子运单化管理。接下来,全省将以24万家普货运输企业为重点,督促各货运站场经营者加强源头管理。
来看看全省各地运管部门在落实货运实名制工作的进度:
杭州、湖州:日前专门下发告知书要求企业落实。